【馮永業涉貪】自爆婚外情常與陳婉玉拍拖睇樓 馮永業:她想多些時間與我一起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5/27 17:16

最後更新: 2019/05/27 19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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馮永業指對投資物業有興趣,又稱陳婉玉為見他,故常常陪他睇樓。(程志遠攝)

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的丈夫、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收受賭王何鴻燊姨仔陳婉玉51萬元利益案,今日(27日)於區域法院續審,馮自辯稱與陳拍拖後,介紹對方投資物業,為免陳承受風險才接手涉案雍景臺物業。

首被告馮永業(55歲)今日自辯時表示,自2003年12月跟次被告陳婉玉(62歲)表白後,兩人開始拍拖;馮坦言自己很照顧家庭,因此下班後多數立即回家,晚上活動除了偶然打網球外,「最多就係睇樓」,馮表示他向來對物業投資有興趣,馮續指他自2000年認識物業經紀Maggie Ng,自此Maggie便成為他長期唯一使用的經紀。

馮續供稱,陳自2004年年初開始陪他睇樓,而陳最初與Maggie並不相識,直至後來馮介紹陳投資物業,他才介紹兩人認識,

佢(次被告陳婉玉)本身唔係話好想投資,只係想多啲時間同我一齊、見我!

馮又指,自己曾在物業市場獲利不少,既然他與陳拍拖,故亦想協助陳投資。馮形容陳對香港物業市場完全不了解,亦不會表達自己心儀什麼物業,但陳非常信賴他,曾提議兩人共組投資公司。不過,馮指不想讓家人知道,亦並非為賺錢,故拒絕與陳共組公司,但仍協助陳投資物業,包括代為物色合適的物業及討價還價,

我認為係好deal(交易)就會話佢知,佢好信任我。

辯方其後提及陳於2004年7月,以公司名義購入半山翡翠園一個單位;馮解釋因為當時他與陳有共識,陳表示有興趣投資物業,因此他開始要求Maggie物色一些「筍盤」。馮認為翡翠園單位值得投資,於是為陳還價後,將單位轉介予陳,並叮囑Maggie要給予陳佣金折扣。馮當時建議翡翠園單位要即買即賣,最終陳因此獲利120萬元。

馮續指,他於2004年9月再先後介紹陳購入半山寶雲閣一個單位,及涉案的羅便臣道雍景臺單位,兩個單位均由馮談好價錢,再通知陳進行交易。馮因聽到陳當時說:

一口氣買3間咁多呀?!

馮有感陳認為有風險,故提議代為接手雍景臺單位,

聽到有少少唔舒服,我又唔想佢撻訂!

馮解釋當時他知道陳已簽訂臨時買賣合約,並已透過支票支付51萬元訂金,於是馮致電Maggie,並問:

有無辦法撈得返?

其後Maggie表示可將買家由陳改為馮,於是安排簽署文件。至於陳已支付的訂金,馮供稱他當時向陳表示稍後會歸還,但陳表示翡翠園單位即將成交,而且會賺錢,即使馮拒絕合組公司,都想將獲利與馮分享,

佢完全唔識投資,對我好感謝,佢一開始投資都唔係為錢,只係想同我一齊做啲嘢,所以想分返俾我。

而最終陳於翡翠園單位中獲利120萬元,因此就當是「打和」,著馮毋須還款。